1.主要职责
负责中心公共检验检测工作。承担中心卫生微生物、理化检验检测、寄生虫病、放射防护等检测工作及平台运行。统筹全市疾控系统检验检测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考核评估。
2.工作任务清单
(1)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共检验检测平台的工作规划、计划、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公共检验检测平台检验检测的运营和维护;
(3)承担卫生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对外技术服务中的卫生微生物及理化检测工作;
(4)承担血吸虫病与地方病、疟疾及其他寄生虫病实验室检测工作;承担重点场所的消毒质量检测及消、杀、灭相关产品的检测工作;
(5)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及其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检测工作、医用诊断X线设备放射防护检测工作;
(6)负责本部门检验检测的能力建设,开展检验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以及检验检测方法的验证工作,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领域;
(7)负责本部门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控制,做好检验检测专用章的管理,合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8)落实本部门实验室安全(含生物安全)责任,做好本部门实验室“三废”管理、生物废弃物管理;
(9)负责全市疾控系统实验室检验检测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考核评估;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