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心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业务持续性开展,实现综合实验楼与本部院区互联互通,需要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依据如下:
中心每年租赁电信的光纤线路,用于日常办公和业务系统对外服务。随着中心对外服务业务的不断拓展,综合实验楼即将投入使用,对光纤链路提出更高要求。为满足信息系统对外提供更通畅的业务服务,实现两院区的互联互通,保持整体一致性。2023年中心将继续与电信合作,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和续租光纤线路,成交金额33.06万元,成交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服务期限:至2024年9月30日。
特此公示。公示期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