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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疾控系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07-10-31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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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市卫生局疾控处组织全市疾控系统专题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各区卫生局分管局长、疾控科长,市、区疾控中心、市结防所领导和专业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一部规范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重要法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授课老师精彩讲解的引导下,与会人员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共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系统地学习,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要求与相关知识进行了认真地探讨,进一步提高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规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市卫生局副局长朱宏斌参加了学习活动,并在讲话中指出,一要继续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认真总结应急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法律意识,依法开展卫生应急工作;二要努力把理论应用于实际工作,用理论指导实践,有效捕捉潜在性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三要坚持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妥善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和危害,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市卫生局疾控处)

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