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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将造成武汉肺炎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2月11日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COVID-19”。目前,该病毒还没有针对性的有效治疗药物。
2020-03-02 19:40:55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患者护理规范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患者救治工作,加强对重型、危重型患者的密切监测和整体护理,充分发挥医疗与护理的协同作用,切实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在总结湖北省重型、危重型患者临床护理有关经验的基础上,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患者护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关于印发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患者护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2月29日
2020-02-29 19:44:34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康复者捐献血浆用于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激励政策、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捐献血浆者和患者安全,鼓励更多康复者捐献血浆,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公安部、国资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部门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康复者恢
2020-02-28 19:46:54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9号)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汉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因离汉通道管控滞留在武汉、生活存在困难的外地人员(以下简称滞留在汉外地人员),由所在区政府及有关方面提供救助服务。
二、滞留在汉外地人员面临住宿困难的,由所在区政府妥善安置,并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三、对在武汉就业就学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学校提供必要生活保障。
四、对急需医疗救助的滞留在汉外地人员,由所在区政府安排到指定医院医治,确有困难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区政府负责。
五、对生活
2020-02-28 19:45:15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基础上,有序做好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满足患者就医需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根据本省域划分的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制订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医
2020-02-27 19:48:28
致全市“两代表一委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识大体、顾大局,不分岗位、不论界别,响应党的号召、听从人民召唤,积极履责、主动作为,在战“疫”一线贡献了代表委员的智慧和汗水,在各行各业展现了代表委员的担当和风采,发挥了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此,谨向大家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出现了一
2020-02-27 19:47:41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企事业单位逐步复工复产,但是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聚集性疫情,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就做好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压实各方责任
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
2020-02-26 19:48:55
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 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卫基层家医便函〔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为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更好地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
2020年2月24日
基层医疗卫生
2020-02-24 19:49:46
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明电〔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顽强拼搏、日夜奋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医务人员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
2020-02-24 19:49:21
全国爱卫办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爱卫办发〔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正在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但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仍不能放松各项防控措施。各地要进一步结合本地疫情形势,针对复工复产后的生产、生活、购物、交通及居家等环境,采取网格化管理、包片包干、分区域分时段推进等方式,既要避免开展人群聚集式活动,又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持久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做实做细做好环境卫
2020-02-23 19:53:40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实施康复隔离的通告(第16号)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对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实施康复隔离的通告
(第16号)
为保障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及其家人的健康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新冠肺炎治愈出院患者完成医院治疗后,应到指定场所统一实施为期14天免费的康复隔离和医学观察。观察期满,身体状况符合条件的解除隔离。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2020-02-23 19:50:29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老年亲属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肺炎机制综发〔202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务必高度重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
2020-02-22 19:54:4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我委组织更新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2月21日
2020-02-21 19:55:17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务人员夜以继日奋战在疫情防控最前线,是做好医疗救治、控制疫情蔓延的主力军。近日,部分地区陆续出现医务人员感染新冠病毒的问题,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切实保障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务人员防护工作
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工作,是预防和减少医务人员感染的关键举措,是维护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
2020-02-20 19:58:24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招募动员服务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
近期,为满足临床救治工作需要,各地陆续开展了采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治疗重症、危重症患者工作。为保障捐献血浆者权益,鼓励更多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血浆,现就做好捐献恢复期血浆相关招募动员服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做好重症、危重症患者救治、降低病死率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突出任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和血站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捐献恢复期血浆(以下简称捐献恢
2020-02-20 19:55:42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在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
2020-02-19 19:58:50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全面排查1月20日以来购买降热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
2月18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全面开展发热病人排查核查。
通告指出,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防控指挥部要统筹公安、卫健、民政、综治、社区等力量,以社区、村组为单位,逐户逐人上门排摸、核实情况,全面掌握社区、村组发热病人数量、基础信息和病情状态,并做好信息登记,每日汇总上报所属防控指挥部。
全面排查1月20日以来,各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热病人、通过实体药店购买或网上订购降热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掌握上述人员就诊或购药时间、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
2020-02-18 20:01:48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派出了大量医务人员驰援一线,支持湖北省和武汉市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与此同时,部分地区出现了医疗服务受到削弱,群众基本就医需求不能及时得到满足等问题。为指导各地加强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维护合理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各地要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的分析研判,梳理当
2020-02-18 19:59:13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
肺炎机制综发〔2020〕6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就医工作,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年2月1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
鉴于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
2020-02-17 20:02:30
床位扩容 疗法优化 医护增加 武汉新冠肺炎治愈病例超2500人
2月12日—14日,武汉市新冠肺炎治愈出院病例数分别为538例、370例、486例,向市民传递了信心与希望。截至14日24时,武汉市累计治愈出院人数达2502人。
治疗床位不断扩容,出院患者增加
出院病例数的增多,与全市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床位扩容密切相关,更多确诊和临床诊断患者得到了有效救治。疫情发生之初,武汉市定点医院提供的床位数仅数千张,部分患者无法入住,因此出院患者也不多。
后来,武汉市通过征用医院、改建病房、修建“两山”
2020-02-17 20:02:10
关于非新冠肺炎患者部分接诊医院的公告
为做好疫情期间非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特别是满足慢性重症患者、孕产妇、儿童、血液透析患者的医疗需求,现将我市部分接诊非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武汉市中医院汉口院区:非新冠肺炎患者普通门诊、急诊
武汉市中心医院南京路院区:非新冠肺炎血液透析患者
武汉市第一医院:非新冠肺炎血液透析患者
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非新冠肺炎血液透析患者、烧伤患者
武汉儿童医院:非新冠肺炎孕产妇、儿童患者
武汉市第六医院:非新冠肺炎心脑血管、高血压、糖尿病重症患者门诊
2020-02-16 20:03:04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肺炎机制综发〔2020〕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针对性指导商场和超市等人群密集场所做好卫生防护,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蔓延和扩散,我们组织编制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指导督促商场和超市落实相关防护措施使用。
附件: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卫生防护指南
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超市卫生防护指南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
2020-02-15 20:04:45
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住宅小区封闭管理主要措施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抢抓窗口期,控制传染源,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月14日发布通知,明确全市住宅小区封闭管理主要措施。
一、住宅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
一个小区一律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老旧小区、开放式居住区通过打围方式实现硬隔离,2020年2月14日之前完成。出入口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测温登记,审核放行。
二、小区居民出入一律严格管控
各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限定居民外出的管控办法。除就医以及防疫情、保运行等岗位人员外,其他居民
2020-02-15 20:04:09
中央赴湖北指导组:发起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全面总攻
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率中央赴湖北指导组来到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深入学习贯彻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决策,进一步部署打好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
孙春兰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下,湖北省疫情防控发生了一些积极变化。但是,疫情形势仍然严峻。湖北、武汉是全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胜之地,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要深刻认识湖北、武汉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勇往直前、义无
2020-02-14 20:05:08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20日24时前复工。涉及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2020-02-13 20:05:50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的通知
肺炎机制综发〔202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指导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合理使用空调通风系统,阻止疫情蔓延和扩散,现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年2月12日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
一、目的
为保证新冠肺炎流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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