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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等三部委联合发文:私自泄露艾滋患儿信息将严处

发表单位: 武汉市疾控中心发表时间:2014-12-31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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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四川西充200余位村民联名驱逐一名感染艾滋病的8岁男童”一事,国家卫计委、教育部、民政部三部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对推诿或者拒绝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入学、就医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针对媒体报道的“因恐慌传染,四川西充200余名村民写联名信,要求将一名8岁男童驱逐出村”一事,国家卫计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保护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在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中统筹解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资助问题。同时,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时、足额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规范管理,建立民政、卫生计生部门联合审核上报机制,防止冒领、侵占现象的发生。
  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受艾滋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除依法保障受艾滋影响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等合法权利外,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依法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隐私保护。未经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儿童的姓名、住址、学校、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公开。对于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信息的,依法进行处理。

(来源:北京青年报)